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0号(关于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》的公告)和第61号(关于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的公告)文件规定; 自2018年8月1日起,海关总署将执行新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(关检融合申报报关单)填制规范, 关于这两个公告有以下两点需要您特别留意:
8月1日起,商品编码填报由10位数字改为13位数字。前10位数字同目前报关单申报填制方法,11-13位为检验检疫附加编号;